岗位职责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作者:朱玉莹 |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 日期: 2026-08-16

一、全面主持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

二、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遵循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规律,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发展举措;

三、组织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教学工作,推进课程建设、教学大纲的落实、安排教学任务,并做好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监控;

四、组织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科研工作,规划并组织思政课教师的学习培训、参加学术活动等,提高思政课教师教科研能力;

五、协同人事处、教务处、教发办等职能部门做好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及教师队伍建设;

六、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与学院领导的请示、汇报、与相关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以及对外联络工作;

七、组织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推优评先、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审查、评议、推荐教师职称资格的申报;

八、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人、财、物、教学经费和场地器材的配备、使用计划与宏观管理工作;

九、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